廣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免職名單
2018年10月29日廣元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免去:
徐朝武的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張慧玲的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宋開新的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閔 躍的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