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9日09:51 來源:《檢察日報》
新華社合肥9月28日電(記者程士華)打著招投標幌子,請托人公司竟然不參加“搖號”直接入圍中標。28日,淮南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劉祝仁因在招投標、城建、拆遷等方面涉嫌受賄40多萬元在淮南市中級法院受審。
劉祝仁曾擔任淮南市田家庵區(qū)副區(qū)長、區(qū)委常委、區(qū)委副書記、淮南市政府副秘書長、淮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茨鲜袡z察院指控,2004年下半年,劉祝仁利用職務便利,安排淮南市第五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不參加“搖號”,直接入圍參與淮南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在前鋒村工程項目的招標,后來該公司中標。事后,劉祝仁非法收受淮南市第五建筑公司負責人所送人民幣10萬元。2004年至2007年間,劉祝仁在收儲土地過程中為淮南市天誠建設集團公司在收購價格和給付土地款上提供幫助,先后兩次收受請托人賄賂11萬元。此外,劉祝仁還在舊城改造、拆遷、沉陷區(qū)治理等方面大肆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0多萬元、美元6000元。
淮南市檢察院認為,劉祝仁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人民幣435000元、美元6000元,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檢察機關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