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溪縣人大常委會
 
換屆以來,蒼溪縣人大常委會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充分發(fā)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重要論述,堅持把高質量做好代表工作作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重心,按照“為代表建好家、為人民行好權”的工作思路,進一步轉變思路、健全制度、搭建平臺、優(yōu)化措施,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全縣代表工作呈現出“路子對、內容實、成效好”的良好局面。
一、建好代表知情知政之家,搭建“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橋梁紐帶。一是建好“家站”促知情知政。按照“建管用并重、軟硬件齊抓”的思路,“實打實”建成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聯絡站135個,將全縣2192名五級代表全覆蓋進“家”入“站”精準履職,集中開展理論學習、民主議事、矛盾調處等活動,參與代表4800余人次,“家站常用、代表常來、實事常辦、群眾常贊”成為常態(tài)。二是拓寬渠道促知情知政。充分運用蒼溪發(fā)布、蒼溪視角、微信群等新興媒體,推送政策理論法規(guī)、發(fā)布人大工作動態(tài)、展現人大履職風采,完善代表參與縣人大常委會重大活動和向代表通報重大事項機制,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陽光問廉”、旁聽庭審等活動130余人次,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更為暢通。三是“雙聯”互動促知情知政。堅持以“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選民”活動為載體,強化雙向工作互動交流,組織開展“代表接待選民日”“代表議事會”“兩會新聞會客廳—人大代表與局長面對面”等活動300余場次,收集轉辦社情民意630余條,其中11條建議得到縣委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80余條意見建議成為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制定措施的“干貨”,架起了一條“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民意表達渠道。
二、建好代表作用發(fā)揮之家,提升“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履職實效。一是搭建為民辦事平臺,踐行代表承諾。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人大代表在行動”主題實踐活動,為代表量身定制“五個一”活動菜單,即走訪一批選民、參加一次調研視察、提出一條合理化建議、幫扶一批困難家庭和群眾、幫助解決一個具體問題,全縣各級人大代表主動幫扶困難群眾、學生3765人,協調解決具體問題460余個,積極籌措便民設施建設、疫情防控等幫扶資金1100余萬元,先后涌現出張文杰、楊松先、朱成春、唐明俊、向勇軍等一大批履職典型,讓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邊,其中省人大代表羅洪個人出資700多萬元,助力修建一條從黃貓埡至廣巴高速木門出口的快速通道,惠及蒼溪、旺蒼兩縣10萬余群眾,流轉3000余畝撂荒地建成現代農業(yè)產業(yè)園,帶動588戶脫貧戶年戶均增收8000余元。二是搭建干事創(chuàng)業(yè)平臺,展現代表風采。瞄準助推縣委“543”發(fā)展戰(zhàn)略實施,在全縣各級人大代表中深入開展“三聯三助”“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等主題活動,組織引導全縣各級人大代表在各條戰(zhàn)線、各個領域走在前、干在先、作表率,當好“宣傳員”“監(jiān)督員”“聯絡員”“戰(zhàn)斗員”,涌現出表率助推型、產業(yè)引領型、示范帶動型代表180余名,榮獲國家級表彰3人、省市級表彰26人,其中全國人大代表李君帶領白驛鎮(zhèn)岫云村“兩委”探索“遠山結親·以購代捐”扶貧帶富模式,2022年全村人均年收入達3萬元以上,將曾經的貧困村發(fā)展成為四川首批省級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示范村。三是搭建問政監(jiān)督平臺,彰顯代表作用。以有序推進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為重點,出臺實施意見,完善意見征集、項目推進、全程監(jiān)督和效果評估“四項”機制,票決出縣級民生實事項目22個和鄉(xiāng)鎮(zhèn)民生實事項目239個,構建起“群眾提、代表定、政府辦、人大督”的票決制工作體系,以看得見、摸得著、可參與的方式推動“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轉變。以提升建議辦理質效、回應人民群眾期待為抓手,完善“提、交、辦、督”全鏈條體系,督促承辦單位在辦理前、辦理中、辦理后與代表“三見面”,縣鄉(xiāng)代表共提出的469件建議在法定時限內全部辦復完畢,關于解決縣城區(qū)學?!按蟀囝~”、農村人畜飲水問題等一批代表關心、群眾關注的建議得到較好落實,辦理工作實現從“重滿意”向“重落實”轉變。
三、建好代表權益保障之家,增強“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履職動力。一是堅持服務保障促動,持續(xù)夯實代表之“能”。出臺《關于加強人大代表工作充分發(fā)揮人大代表主體作用的意見》,列出代表學習、責任、服務、監(jiān)督“四張”履職清單,根據需要逐步提高代表經費保障水平,縣鄉(xiāng)人大代表活動經費由人均每年800元、500元分別增加至1200元、800元,推動代表工作制度化、履職規(guī)范化、活動常態(tài)化。實施代表鑄魂賦能工程,堅持每年至少舉辦1次代表履職培訓班、每名代表一屆內至少集中輪訓1次,開展“線上+線下”集中培訓5期,形成會議集中培訓、代表小組分散培訓、參加上級人大履職培訓、郵寄資料自主培訓等培訓體系,實現代表培訓覆蓋面和培訓效果雙提升。二是堅持監(jiān)督約束推動,持續(xù)強化代表之“責”。健全代表履職公示、動態(tài)約束和述職評議機制,出臺履職監(jiān)督量化評價辦法,印發(fā)《代表履職手冊》,推進履職檔案規(guī)范化建設,設立代表形象展示欄和履職公開欄,推行“述職+評議+整改”述評方式,要求每名代表屆期內至少向選民述職1次、至少接受選民評議1次,“亮”明代表身份,“晾”出履職成效,破解代表履職“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三是堅持典型引導帶動,持續(xù)激發(fā)代表之“力”。定期評選表揚優(yōu)秀建議和建議辦理先進集體及個人,在縣內主流媒體開辦“蒼溪發(fā)展—人大代表在行動”專題欄目9期,在各級媒體推送60多名人大代表履職事跡,建立代表連任退出機制,堅持把履職情況作為推薦代表連任的重要依據,在換屆中推薦連任縣人大代表100名,占代表總人數的34.6%,推動代表更好地為民代言、為民履職、為民服務。